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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 斯涵涵

近期,多地陆续发生超市卡无法使用、各类培训充值卡无法使用等现象,引发强烈关注。

超市卡也好,培训充值卡也罢,都是预付式消费载体,属于预付式消费。消费者之所以愿意先掏钱后消费,无非是看中了让利打折、项目赠送等实打实的优惠,还免去了每笔支付的麻烦;商家则不仅可以融通资金、扩大规模,也能利用这种方式锁定客源。在正常情况下,买卖双方可以实现双赢,故预付式消费日渐普及。

然而,随着预付式消费方式的流行,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。如有的消费者因一时冲动或商家诱导而办卡,还未消费,却不能使用;有的消费者想要退卡却被拒绝;有的消费者甚至遇到商家直接关门或跑路,无法继续享受服务,剩余钱款难以追回……乱象纷呈,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。

尽管从2012年起,商务部就陆续出台非常细致的预付卡商家管理办法,然而,预付卡消费涉及市场监管、商务、公安等多个部门,容易因多头监管形成“真空地带”。就拿人们熟悉的培训充值卡来说,教育局对教育行业只有指导权,没有执法权;中国人民银行在其颁布的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中也没有将百货零售、美容美发、休闲健身等商户发行的单项消费卡纳入管理……“九龙治水”式管理使得预付卡游离于监管之外,导致经营者欺骗消费者、拒绝退款、商家“金蝉脱壳”事件屡见不鲜。

央媒曾经做过调查,有不良之徒专门钻预付卡这个法律漏洞,有包括律师、“背债人”等角色在内的专业团队,纠结在一起“专业”操弄预付卡“跑路业务”:大肆兜售预付卡然后有预谋地“跑路”,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,然后逃之夭夭。消费者要么是联系不上经营者,要么好不容易找到了“跑路老板”也没有可执行财产,又因为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,难以受到处罚,加之监管不到位、违法成本低以及信用制度的不完善,导致经营者有恃无恐、消费者维权艰难。

预付卡消费套路侵犯了他人财产权,扰乱了市场秩序,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严重影响社会安定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“圈钱业务”,操作手法纯熟,“跑路”成本低廉,以至于投机者越来越多,形成破窗效应,败坏社会风气,危害社会稳定。

对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,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。全面系统规制预付卡消费刻不容缓。近年来,不少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法规,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。但这显然还不够。相关部门应在地方立法基础上,总结经验,尽快研究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,从准入条件、经营要求、行为规范、资金监管、维权救济等方面对预付卡消费进行全面系统规制,为预付卡消费套上法律“紧箍咒”,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。同时,探索多元化惩处手段,利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,在市场监管、商务、公安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,合力推进共治。

当然,有关行业、商家也应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,诚信经营,把心思花在提供更优质的商品、服务和提升口碑上,莫被利欲冲昏了头脑,做出违背法规与道德之行为。而广大消费者则要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,勇敢维权,积极防范风险,不要轻易坠入预付卡消费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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