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
【实务问答】

Q:华律师,您好,请教: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父母、子女、配偶过世,单位给予3天丧假,但有员工提出岳父母或公婆过世也应享受同等的丧假,员工请求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?

第一,根据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,直系亲属过世的情况下,应给予丧假,但直系亲属仅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,并不包括岳父母或公婆。因此,国家层面规定也仅针对于父母、配偶或子女过世给予丧假。

第二, 法律依据: 《国家劳动总局、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》(〔80〕劳总薪字29号)规定,职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死亡时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,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。

第三,但北京、天津等地区有地方性规定,针对配偶父母,也就是员工本人公婆或岳父母过世的,可以给予同等丧假待遇。

政策依据: 天津市人事局、天津市财政局、天津市劳动局在1986年7月5日发布的《关于职工请丧假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津劳险字〔1986〕271号)中提到:“市财政局、市劳动局财企〔1980〕35号、津劳工〔80〕60号文件实行以来,解决了职工婚丧假期的待遇问题。近来,有些单位和职工不断反映,公婆与岳父母死亡时,职工也应享受丧假待遇。经研究,女职工的公婆死亡时和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时,经本单位领导批准,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。

【管理提示】

提示用人单位涉及到员工配偶的父母过世,如果有当地明确政策规定给予丧假,应按照当地政策执行。如当地政策没有明确给予丧假,也建议参照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给予丧假,如此,则更能彰显企业对员工关怀的文化。

声明: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